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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电投地产集团(“发行人”)全额赎回的通知
2025 年 10 月 27 日 / 11:23 CET/CEST
发行人对本公告的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本公告涉及符合或可能符合《市场滥用条例》(EU) 596/2014 第 7(1) 条含义内幕信息的信息的披露。
不得向位于或居住在美国、其领土和属地、美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美国”)的任何人或向任何其他非法的司法管辖区发布、出版或分发发布、公布或分发本公告。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全额赎回通知
中电投地产集团(“发行人”)
向 750,000,000 欧元的持有者支付 2.750%。 2026 年 5 月 12 日到期的优先票据(ISIN XS2171875839;通用代码 217187583)(未偿还名义金额:256,474,000 欧元)(“票据”)
根据发布
发行人的欧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
请参阅票据的条款和条件(“状况”) 载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经修订和重述的信托契约附表 1 – 第 1 部分(“信托契约“) 构成票据。本通知中使用的大写术语( “注意”)以及本文中未另有定义的含义应具有条件和信托契约中规定的含义。
发行人今天宣布,其已成功对 2 亿欧元的发行定价 4.750%。高级无抵押绿色票据将于 2030 年 7 月 22 日到期(“新笔记“) 将与 500,000,000 欧元 4.750% 合并并形成单一系列。2030 年 7 月 22 日到期的高级无担保绿色票据(ISIN:XS3126635039;通用代码:312663503)。新票据预计将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左右发行。
须成功完成(由发行人自行决定)新票据的发行(“融资条件”),发行人计划使用发行新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来赎回已发行票据。
根据条件 7.3 (发行人可选择赎回(发行人赎回))的票据,发行人特此通知票据持有人,在满足(或发行人自行决定豁免)融资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按选择性赎回金额赎回所有票据(“可选赎回日期”)。本通知构成票据条件 7.3 所指的赎回通知。
可选赎回金额将为 (i) 100% 中的较高者。待赎回票据的未偿面金额的现值以及(ii) 待赎回票据的未偿面金额的现值与该票据的剩余期限利息(不包括截至赎回日期应计利息)的总和,由决策机构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根据票据条件 7.3 确定(“参考日期”)。一旦确定,发行人将在参考日期或前后发布进一步通知,具体说明可选赎回金额。
在可选赎回日期或之前满足融资条件后,本通知不可撤销。如果在可选赎回日期或之前融资条件未得到满足(或发行人放弃),发行人可以撤销本通知,或者发行人可以推迟选择赎回日期,直至融资条件得到满足(或发行人放弃)。如果 (a) 融资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豁免,(b) 本通知被撤销,或 (c) 可选赎回日期被推迟,发行人将发布进一步通知。
本公告已在都柏林泛欧交易所发布,并发送至清算系统 Euroclear 和 Clearstream Luxembourg,以便根据条件 14 (通知)的注释。
票据持有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发行人提出任何问题:
大卫·格林鲍姆
首席执行官
[email protected]
中电地产集团
40, 河谷街
L-2661, 卢森堡
本公告由 CPI Property Group 发布,包含符合市场滥用法规 (EU) 596/2014(“MAR”)第 7 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的信息,其中包括与上述要约相关的信息。就 MAR 和委员会实施条例 (EU) 2016/1055 第 2 条而言,本公告由 CPI 地产集团首席执行官 David Greenbaum 发布。
2025 年 10 月 27 日 CET/CEST 传播企业新闻,由 EQS 新闻(EQS 集团的一项服务)传输。
发行人对本公告的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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