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在斋沙默尔举行的第 55 次会议上采取了一项重大举措,澄清涉及代金券的交易将不会被视为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因此不会面临商品和服务税 (GST) 框架下的征税。已告知 ET 局。
这一决定预计将带来急需的明确性,并解决围绕礼券征税的长期争议。
此前,卡纳塔克邦预先裁决管理局裁定,在 Premier Sales Corp 的案件中,优惠券应作为商品征税。新裁决为经常使用优惠券进行促销的公司和零售企业提供了救济。
该委员会的澄清源于其法律小组的建议,该委员会表示,正如官员向 ET Bureau 所说,代金券(定义为印度储备银行 (RBI) 下的预付工具)被用作结算债务的对价,不应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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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代金券不被视为对价,它们将属于“可诉索赔”类别,并且也不需纳税。安永合伙人 Bipin Sapra 表示:“关于代金券交易无需缴纳商品及服务税的澄清,将平息有关代金券性质的所有争议,并确认代金券本身只是工具,而不是供应品。”还审议了其他关键问题,包括保险产品减税、提高二手电动车的商品及服务税税率,以及合理化手表、钢笔和鞋子等奢侈品的税收。然而,各州之间存在很大分歧,一些提案被推迟进行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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