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T 将 2025-26 财年转让定价容忍度维持在 1%


中央直接税委员会 (CBDT) 在 2025-26 评估年度保留了批发交易转让定价 1% 和其他交易 3% 的转让定价容忍范围,为纳税人提供了确定性,并降低了与关联方之间交易定价相关的风险认知。

在深夜发布的通知中,CBDT还设定了转让定价的条件,即“制成品的采购成本达到与此类交易活动相关的总成本的80%或以上,且此类商品的月平均期末库存为10%或与此类交易活动相关的销售损失”。

转让定价是指用于确定关联企业之间(例如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转移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会计机制。

该机制是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指导方针在法律中引入的,旨在确保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反映市场力量并确保公司缴纳正确的税款。

这对于有补贴的跨国公司来说是相关的,它们可能会确定商品和服务的价值低于或高于市场价值以操纵利润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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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忍范围是确定的公平交易价格与实际进行特定国际或国内交易的价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保留的容忍范围将为纳税人,特别是跨国公司提供连续性和稳定性,使他们能够在没有过高的定价争议风险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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