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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国安法下首例因穿着“煽动性”T恤而被定罪的案件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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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ssie Pang

香港(路透社)——一名香港男子周一因身穿印有抗议口号的 T 恤而承认犯有煽动罪,成为首位根据香港今年 3 月通过的新国家安全法而被定罪的人。

27 岁的朱启邦承认一项“意图煽动他人犯罪”的罪名。

根据新国安法,该罪行的最高刑期从两年增加到七年,如果被认定涉及“勾结外国势力”,则最高刑期可达十年。

朱先生于6月12日在港铁站被捕,他身穿印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的T恤,戴着印有“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字样的黄色口罩。

这两句口号在 2019 年大规模、有时甚至发生暴力的民主抗议活动中频繁被高呼,而 6 月 12 日是这场持续数月的抗议活动的关键开启日。

法庭获悉,朱某告诉警方,他穿这件 T 恤是为了提醒人们关注抗议活动。

由香港特首李家超亲自挑选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总裁判官苏伟俊 (Victor So) 将此案延期至周四宣判。

1997年,香港从英国回归中国,北京承诺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保护香港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

香港这个金融中心爆发长达数月的抗议活动后,北京于 2020 年颁布了国家安全法,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或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的行为处以最高终身监禁。

2024 年 3 月,香港通过了第二部新安全法——一项本土条例,根据香港小宪法《基本法》中的母体条款,也称为“第 23 条”。

包括美国政府在内的批评人士对新安全法表示担忧,并表示其中关于“煽动叛乱”的模糊规定可能被用来压制异议。

香港和中国官员表示,有必要堵塞国家安全制度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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