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办公室 (CAG) 已要求财政部定期识别 GST 组合方案中的高风险纳税人,并从第三方等其他来源核实其申报的销售价值,以检查是否存在逃税行为。根据对 2019-20 至 2021-22 财年期间中央管辖范围内 86.6 万名组合纳税人的分析,审计长办公室 (CAG) 发现,相当一部分 GST 纳税人有很高的风险超过组合征税方案 (CLS) 的营业额门槛。
这些高风险纳税人是通过审计确定的,审计依据是 GST 申报表(即 GSTR-4A、GSTR-7)以及第三方数据源(如 IT 申报表、“Vahan”数据库等)。
上一财年总营业额未超过 1.5 千万卢比的纳税人可享受 GST 组合方案。对于特殊类别州的纳税人,此限额为 750 万卢比。
审计总署表示,CLS 纳税人面临的两个主要风险领域是:纳税人未能按计划继续申报“对外供应价值”;以及未满足享受 CLS 的资格条件。
审计还发现,某些 CLS 纳税人尽管不符合法案和规则所规定的资格标准,但仍继续参与该计划,而且相当一部分 CLS 纳税人没有履行其根据反向收费提交申报表和缴纳税款的义务。
审计署在最近提交给议会的一份报告中表示:“财政部应定期使用基于风险的方法识别 CLS 中的高风险纳税人,并核实他们从其他来源(包括第三方)对外供应的申报价值,以尽量减少不合格人员滥用的可能性。”这位官方审计员还建议财政部可以制定一个识别不合格纳税人的系统,并采取行动将他们排除在 CLS 之外,以防止滥用该计划的预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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