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 年终特别读物
但是,商品及服务税将适用于与优惠券相关的其他服务,例如营销或基于佣金的分配。同样,未兑换的代金券或“破损”也不需纳税,因为它们不构成任何供应的对价。该澄清是在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就此做出决定后做出的。
安永合伙人 Saurabh Agarwal 表示:“总体而言,这对该行业来说是一项重大发展,因为它有助于带来税收的确定性并减少不当诉讼。”他补充说:“然而,看看该行业是否可以探索要求退还此类未兑换代金券上已支付的商品及服务税费用,这可能会很有趣。” CBIC还对出厂合同和电子商务运营商的进项税抵免(ITC)作出了澄清。
CBIC 已澄清,企业可以从发票本身之日起对根据“工厂交货”合同购买的商品申请 ITC。这是因为,根据这些合同,货物在卖方工厂门口移交给运输商时被视为“交付”给买方。
许多企业,尤其是汽车、重型工程、EPC 合同等行业的企业,由于不清楚何时可以对工厂交货购买的货物申请进项税抵免 (ITC),因此面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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