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 Malone女士CBE,英国调香师,香水品牌Jo Malone London和Jo Loves的创始人。
迈克·格林,CNBC
乔·马龙 (Jo Malone) 女士在 1999 年出售同名香水品牌后成为百万富翁,几十年后只有一个遗憾:再也无法使用她的名字。
Malone 于 1990 年创立香水品牌 Jo Malone London,九年后将其出售给雅诗兰黛公司,并获得在任何业务中使用她名字的权利。
这位 62 岁的英国企业家在 CNBC 与史蒂夫·塞奇威克 (Steve Sedgwick) 共同主持的“执行决策”播客节目中表示:“我不会回头想:‘如果我再等五年,我的收入可能会翻倍。’”
但她补充道:“我认为我后悔的一件事是使用我的名字,他们(雅诗兰黛)可能不会购买这家公司(没有它)。即使在今天,这也是一场斗争。”
“实际上,我觉得法律需要改变”
Freeths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知识产权负责人西蒙·巴克 (Simon Barker) 告诉 CNBC Make It,根据英国法律,当你出售以你的名字建立的企业时,你通常会出售商誉和使用该名称的权利。
一旦您出售了企业,在类似企业中使用您的名字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并违反您的合同或侵犯买方现在拥有的任何商标。
它还可能相当于“假冒”——这是一个英国法律概念,旨在阻止某人误导公众,让他们认为他们的商品或服务与另一家企业有关。
马龙后来的企业只使用她的名字,以确保不会违反她与雅诗兰黛的协议。其中包括她的奢华香水品牌 Jo Loves,以及最近的酒精品牌 Jo Vodka。
虽然出售第一个品牌让她变得富有,但马龙表示,牺牲自己的名字是“最困难的事情”。
“我不想引起任何问题,但我觉得法律实际上需要改变,因为人们用自己的名字出售自己的企业,如果你说你不能在余生使用你的名字,那就是终身竞业禁止,”她说。
“我认为法律必须考虑企业的销售方式以及竞业禁止的方式,”她补充道。
“合同限制胜过一切”
马龙是众多出售同名品牌但事后后悔的英国企业家之一。
时装设计师 Karen Millen 于 2004 年出售了自己的企业,并同意不在全球竞争企业中使用她的名字。她后来对这些限制提出质疑,但法院裁定使用她的名字会导致消费者混淆。
与此同时,戴安娜王妃婚纱的设计师伊丽莎白·伊曼纽尔将她的业务(包括使用她名字的权利)出售给了一家公司,该公司后来将这些权利转让给了新所有者。当她试图阻止他们使用“伊丽莎白·伊曼纽尔”时,法院裁定,此次出售意味着新所有者合法地控制了该名称和商标。
“合同限制胜过一切,”巴克律师说。 “它们是最重要的。因此,如果你说:我不会在竞争业务中使用我的名字,那么新买家就可以对你执行该契约。”
大西洋彼岸也有类似的故事。美国化妆师兼企业家 Bobbi Brown 还在 1995 年将她的同名化妆品公司卖给了雅诗兰黛,并根据合同规定不得以与该品牌竞争的方式将她的名字用于商业用途。
虽然美国有类似的法律防止企业家违反合同义务,但它也拥有“公开权”,这是英国没有的法律。
巴克解释说,这“可以防止未经授权而将某人的姓名、图像或肖像用于商业用途”。 “区别在于,由于合同限制,你几乎肯定会失去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你的名字的权利,但宣传权仍然可以让你控制你的名字的其他用途以及广告或代言。”
谈判你的合同
马龙建议年轻企业家和首次创始人在出售自己名字的权利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马龙说:“我想对人们说,任何正在考虑收购的人,尤其是如果你的名字与你的业务挂钩,请首先考虑所有的影响。” “想想那些事情,因为你会牺牲一些东西,你必须付出和屈服,你会得到其他东西,但永远不要仅仅为了钱而这样做。”
巴克补充说,您可以在出售业务之前协商合同中的内容,包括更改名称。然而,也有一些警告,因为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原来的名称,该品牌在收购中就不会保留那么多的价值。
他表示,创始人应该咨询顾问,并可能要求“淡化限制”。
“但当然,事情并不总是那么简单,因为有人会向你挥舞数百万英镑,”他补充道。 “如果你说:‘我想要这一切’,他们很可能会转而说:‘好吧,那么我们就不会给你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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