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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 Reeves 应该如何改革她的老东家:英格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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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曾任英格兰银行经济学教授和高级顾问

关于财政大臣雷切尔·里夫斯的大部分讨论都围绕着她将对税收和支出采取什么措施。但回想一下——正如她有时提醒我们的那样——她是前英格兰银行经济学家,我们自然会想知道她是否也愿意改革她的老东家及其运作的货币框架。

自上届工党政府让英国央行独立以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现在肯定是重新考虑的时候了。如果我是财政部新任特别顾问之一,我现在就会开始提交改革清单,以免再次对现状投入过多。这份清单看起来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对通胀目标水平进行独立审查,每 5-10 年进行一次。自采用 2% 以来,我们得到的教训是,降息的潜在需求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

目标越低,央行利率的平均水平就越低,降息空间就越小(利率不可能降到零以下太多)。改变目标存在风险。通胀不确定性方面会付出一些代价。但我认为,这些代价是值得的。

其次,应改变银行的职责,使其更明确地承认稳定通胀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平衡,以符合美联储所谓的双重职责。现行立法以及财政部对它的解读,几乎为货币政策委员会提供了足够的回旋余地,使其可以像拥有双重职责一样运作。但同样,这也赋予了他们自由裁量权,让他们可以随着委员会的组成及其情况的发展而不再这样做。

第三,授权必须明确,当利率触底或看起来肯定会触底时,应鼓励英国央行寻求财政政策的帮助来刺激经济。财政部应该可以自由地忽略或修改这一建议。如果英国财政部选择采取行动,预算责任办公室将对刺激计划及其计划的退出是否符合长期可持续性进行评论。这将减少对量化宽松的依赖,并有助于在经济大衰退期间使财政政策非政治化。

第四,对货币政策委员会的组成进行一些改革。目前,英国央行有五名内部任命,四名外部任命。应该任命更多的外部任命,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必要时压倒内部任命。初级内部人员(执行董事)自然倾向于避免与高级内部人员(行长和副行长)发生冲突,因为后者对他们的连任或晋升以及职能资源分配有发言权。这些措施可以限制异议。

外部官员的职责是独立于财政部和央行,能够发表不同意见,难以相处。此外,规则应该改变,这样我们就不能再重复任命大卫·拉姆斯登爵士和克莱尔·隆巴德利这样的人,他们直接从财政部的高级职位直接(或者在隆巴德利的情况下,不久之后)进入英国央行。这破坏了央行的独立性。

财政部官员不应该觉得他们必须讨好现任英国央行行长,因为后者对他们的举动有发言权;银行官员也不应该担心,他们为了维护英国央行的独立工作和思想而惹恼的财政部官员可能很快就会成为他们的老板。

有人认为,里夫斯应该指示英国央行停止支付央行储备金利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状况。我建议她不要这么做,让银行决定这些货币政策操作的细节。如果需要钱,财政大臣可以对银行利润征税。在缺乏竞争的银行市场中,对利润征税比对流动性征税要好,以这种方式明确对银行征税可能会受到欢迎。

最后的建议是将名称改为“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是一个时代错误,可以追溯到 1707 年《联合法案》颁布之前,当时人们毫无顾忌地冷落威尔士。这个名字更合乎逻辑,因为英格兰银行是英国的中央银行。而且,在联盟面临压力和紧张、人们普遍认为事情是为了威斯敏斯特中心的利益而做的时代,它将发出一个信号,即英格兰银行应该为所有公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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